【朱漢平易近、胡長海】儒、法互補與傳統中國的管理結甜心寶貝聊包養網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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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法互補與傳統中國的管理結構

作者:朱漢平易近、胡長海

來源:作者授權 儒家網 發布,原載《武漢年夜學學報(人理科學版)》2017年第2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仲春三旬日癸丑

           耶穌2017年3月27日

 

摘要:國家管理的才能和平易近意是國家穩定和延續的基礎條件。年齡戰國時期的儒家、法家分別繼承了三代時期的霸道與蠻橫,發展出強調平易近本的儒家學說和強調權勢的法家學派。儒家著重國家的平易近意基礎而相對缺少管理效能,不克不及成為諸侯爭霸的思惟指導;法家著重君王管理才能而缺少平易近意對君權的制約,最終導致秦帝國的虐政和疾速滅亡。漢代以后的國家管理盼望實現平易近意與效能的結合,慢慢構成了儒法互補、霸王雜之的管理結構,奠基了現代中國的國家管理體系。

 

關鍵詞:國家管理;效能;平易近意;蠻橫;霸道;儒家;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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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管理”原來是一個政治經濟學概念,后來被引申到公共治理學、政治學領域。管理理論重要創始人之一詹姆斯·N·羅西瑙指出:“與統治分歧,管理指的是一種由配合的目標支撐的活動,這些治理活動的主體未必是當局,也無須依附國家的強制氣力來實現。換句話說,與當局統治比擬,管理的內涵加倍豐富。”[①]我們批準這樣的見解:政治學所講的國家“管理”分歧于“統治”:其一,統治是實現統治者目標的單一目標,而管理則強調政治配合體的配合目標:其二,政治統治是自上而下的單項過程,而政治管理是高低互動的雙向過程。由此,國家管理理論不僅強調當局運用強制氣力的管理才能,還特別關注國家的平易近意體現(配合目標、雙向互動)。應該說,國家的管理才能和平易近意體現不僅是國家實施管理的政治符合法規性依據,同時還是國家權力系統得以穩定和延續的基礎條件。二者若何能夠獲得平衡發展,其實也是古今中外的政治家和政治學家們所關注的主要問題。

 

本文以“管理”取代“統治”來討論中國傳統政治,是基于秦漢以來中國較早完成了以權要機構取代家族統治的歷史事實,正如弗朗西斯包養網心得·福山所說的:“西漢的中國當局幾乎合適現代權要機構的所有的特征。”[②]福山所說的“現代權要機構”的特征是由馬克斯·韋伯定義的。為包養一個月價錢什么西漢以來的歷代當局能夠有用地實施國家管理?儒、法兩家的政治思惟對傳統中國的國家管理的實際運作過程影響很年夜,特別是在兩漢以后逐漸構成了儒法互補(王霸并用)的政治思惟體系和國家管理結構。在中國傳統政治歷史上,國家的長期穩定和發展,往往是依附這一套獨特的儒法互補的管理方法,能夠在必定水平上滿足國家管理的才能和平易近意的兩個基礎請求;與之相反,國家出現政治動亂,往往又是由于儒法互補的國家管理結構的掉衡和崩潰。這一套儒法互補管理結構及其歷史經驗,能夠幫助我們懂得:為什么傳統中國君主政體的帝國政治,能夠維持非常龐年夜而又延續兩千多年之久文明體的發展?這確實是世界文明史上一個非常罕見的政治現象,值得我們沉思。

 

一、三代王朝的蠻橫和霸道

 

中國傳統國家政治經歷了夏商周三代分封的王國政治和秦漢以后的中心集權的帝國政治。盡管夏商周和秦漢以后的政體情勢分歧,可是這兩個階段的治國理念與實踐有相通的處所。夏商周三代實行以血緣為依據分封的封建制,為了維持共主、諸侯的長久統治,各個時期的朝廷或王國積累了蠻橫和霸道相結合的政治經驗。

 

一方面,夏商周三代奉行蠻橫。夏商周三代實行的蠻橫統治,起首是指對異族的軍事征討、暴力馴服。夏商周能夠樹立以血緣為依據的封建制,其重要條件是通過對異族的軍事征討、暴力馴服來實現的,夏商周的王朝更迭與王朝對周邊平易近族的馴服都體現三代統治的蠻橫內涵。夏商周奉行蠻橫的國家統治,同時也是指共主、諸侯對內部臣平易近的嚴嚴刑罰、暴力統治。盤庚說“我乃劓殄滅之,無遺育無俾易種于茲新邑。”[③]對不忠的人要趕盡殺絕。武王伐商時對作戰不力的也要殺失落,他說:“爾所弗朂,其于爾躬有戮!”[④]夏商周三代樹立了“五辭”、“五刑”、“五罰”、“五過”刑罰原則,落實下來“墨罰之屬千,劓罰之屬千,剕罰之屬五百,宮罰之屬三百,年夜辟之罰其屬二百,五刑之屬三千。”[⑤]這一系列刑罰,可以強化王權的暴力統治。夏商周三代以刑罰軌制建構王權統治基礎,構成嚴嚴刑罰、暴力馴服相結合的“蠻橫”統治方法。

 

另一方面,夏商周三代政治也奉行霸道。在后來儒家推重的“先王”譜系中的堯、舜、禹、湯,均是能夠奉行霸道的有德者,特別是周人從商的覆滅中認識到“天命靡常”,看到了國民的武裝倒戈,才使西周打台灣包養網敗了商王朝,故而產生了平易近本思惟。他們把平易近意與天命聯系起來,將平易近意的氣力理論化為天命,客觀上制約著王權統治。太保論證殷商滅亡說:“天亦哀于四方平易近”[⑥]。《尚書·康誥》強調天命在于“惟人”。皋陶將天人關系歸納綜合為:“天聰明,自我平易近聰明。天明畏,自我平易近明威。”[⑦]認為天與平易近彼此通達。所以統治者強調“施實德于平易近”[⑧],以真心善待平易近眾,認為“天惟時求平易近主”[⑨],“平易近之所欲,天必從之”[⑩],“天視自我平易近視,天聽自我平易近聽”[11]。這些平易近本思惟,來自統治者認識到平易近眾氣力后的品德覺悟,所以他們繼而提出“皇天無親,惟德是輔”[12],強調“敬德”而可以“保平易近”。這一霸道的管理方法開啟了年齡戰國時期平易近本思惟的先河。

 

西周王朝總結了國家的政治經驗,必須采取蠻橫和霸道相結合的管理方法,其實這就是現包養dcard代政治學所關注的若何構成使管理才能和平易近意表達達的均衡,這是三代時期許多王朝能夠維持長治久安的最基礎緣由。可是,夏商周三代的國家還不是權要機構而是家族統治,這種管理效能和平甜心寶貝包養網易近意表達長短軌制化的,歷史上更多暴君濫用權力,導致很嚴重的政治后果;甚至還有許多昏君科學權力,他們往往是既無管理才能,又不克不及表達平易近意,故而導致國家政權疾速崩潰。

 

二、儒家的國家管理目標:平易近意

 

年齡戰國時期社會急劇變化,諸子百家均在為未來的世界探尋管理全國女大生包養俱樂部國家的計劃。此中的儒家和法家提出最為主要的管理國家全國思惟,并且對后世的政治軌制、政治活動產生嚴重影響。其實,他們是分別繼承了三代時期的霸道和蠻橫的分歧國家管理經驗,他們分別關注國家的平易近意表達或管理才能的分歧方面,故而分別提出各自分歧的國家管理目標、政治管理方式。

 

孔孟儒家繼承了夏商周三代霸道政治的管理經驗,他們將三代先王的平易近意為天、以元配天的政治經驗,發展為以平易近為本、為政以德的儒家政治思惟體系。先秦儒家并不否認君主在現實政治活動的行政權力,可是他們又特別強調君主的政治權力其實來源于國民,故而請求對君主權力作出“平易近意”的限制,建構了一套國民本位的平易近本主義政治思惟,表達了儒家士人的政治立場和思惟視角。先秦儒家尋求“先王”的霸道政治主張,他們繼承了三代時期留下的文獻典籍中有關平易近意為天、以元配天的觀念,發展為系統的平易近本主義政治思惟體系。他們提出的平易近本思惟,包括著一系列表達“平易近意”的政治價值理念。

 

起首,儒家強調君主權力來源于平易近。君主權力來源問題,觸及政治權力符合法規性的依據,是儒家政治哲學非常關注的主要問題。三代王朝的君主們廣泛認為,君主的權力來源于“皇天天主”,他們也是以而具有天命的符合法規性。可是,在儒家子學的分歧學派的著作中,均提出了君主權力來源于平易近意的平易近本思惟。在孔門門生諸多學派中有子游一派,《禮記》中的《禮運》篇,就是子游一派的著作,這一本書非常鮮明地表達了儒家平易近本思惟的政治立場。《禮運》說:“故君者所明也,非明人者也。君者所養,非養人者也。君者所事也,非所以事人也。……故蒼生則君以自治也,養君以自安也,事君以自顯也。”[13]一方面,君主把握國家權力,國民必須服從君主,君主也應該被國民所奉養;可是另一方面,君主的權力來自國民,國民奉養、服從君主的目標和來由,是為了“自治”、“自安”、“自顯”。這就確定了國民是國家權力的最終來源。孟子在討論堯舜禪讓的問題時,表達了本身不贊成的態度,也觸及到君主的政治權力的來源問題。孟子說:“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兒事治,蒼生安之,是平易近受之也。天與之,平易近與之。故曰:皇帝不克不及以全國與人。”[14]他認為君主并無權力擅自將全國轉讓別人,因為這一個神圣的政治權力不是他本身的,而是“天與之,平易近與之”,雖然這里依然談到君主的權力是“天與之”,可是這個“天與之”只是指祭天的神權,而真正國家管理的政治權力則重要是“平易近與之”。孟子認為,君主不成以將“平易近與之”的政治權力擅自轉讓別人。

 

其次,儒家強調君主權力的目標是為國民。君主把握權力的目標問題,觸及政治權力正義性的依據,也是儒家政治哲學非常關注的主要問題。從孔子開始,儒家學派一向強調一切政治權力,必須以國民的好處和福祉為目標。要若何突顯國民好處的主要性,孟子提出了一個非常主要包養一個月的思惟,他說:“平易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是故得乎丘平易近而為皇帝,得乎皇帝為諸侯,得乎諸侯為年夜夫。”[15]這里,孟子將政治目標的主要水平、政治價值的等級系列,作了一個非常年夜膽而鮮明的排序:國民第一,社稷次之,君主更頭之。這一個排序恰好是和孟子時代的現實政治相反。從夏商周三代,到年齡戰國時期,一切刀光劍影的戰場廝殺、禮樂刑政的國家管理,無不是將君主權力、社稷山河的奪取和鞏固作為一切軍事、政治的目標之首,而國民的性命、財產,則成為那些政治野心家獲取權力的手腕。正如孟子所批評的政治現實:“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之戰,殺人盈城。”[16]孟子旗幟包養甜心鮮明地提出,在政治目標的主要水平、政治價值的等級系列里,國民是最為珍貴、最為主要的。儒家諸子的其他學者,也同樣堅持君主權力的目標是為國民的思惟。譬如荀子說:“天之生平易近,非為君也;天之立君,以為平易近也。”[17]雖然荀子確定君主的權勢,確定其“勢位至尊”[18],可是,在君主權包養軟體力的目標依然是國民。

 

總之,“平易近本”思惟深入提醒了政治管理目標的“平易近意”請求,儒家盼望能夠通過平易近本的政治原則而限制君主的政治權力,最終能夠順應和表達“平易近意”。

 

若何才幹實現平易近本的理念,讓平易近意主宰政治權力?若何晉陞國家的管理才能,落實以平易近為本的管理目標?儒家繼承了西周先王提出的的“以元配天”的思惟,他們進一個步驟針對現實而提出加倍廣泛而嚴格的品德請求,請求諸侯君主能夠通過自我修養成為幻想的“圣王”,請求士人能夠通過自我修養而成為“正人”。總之,假如統治階層能夠自上而下地自覺尋求圣賢、正人化的品德甜心寶貝包養網幻想人格,那么皇帝、君王就可以實現“垂拱而全國治”的國家管理。孟子強調一切自覺尋求正人、年夜人這種品德人格的人,一旦把握了國家權力,就必定能夠自覺地堅持“平易近惟國本”、“平易近貴君輕”、“敬天保平易近”、“仁平易近愛物”政管理念,故而必定能夠達到幻想的國家管理目標。孟子的暴政,就是這種由圣賢、正人管理全國的幻想國。

 

是以,儒家政管理想的實現必須依附自上而下的品德氣力。其一,孔子強調統治階層的品德自覺性。孔子指出正人“為仁由己”,認為仁者應“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19]自覺遵守禮的規范。孔子還強調“正人無終食之間違仁”[20],通過人格的升華,達成對德性的自覺。其二,儒家特別強調統治者的品德榜樣感化。孔子說:“道之以政,齊之以刑,平易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21]主張上位者應為品德榜樣,引導平易近眾自覺遵守周禮。包養網車馬費孔子對為政的懂得:“政者,正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22]故而孔子強調為政者的品德修養,他說:“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23]又說:“茍正其身矣,于從政乎何有?不克不及正其身,如君子何?”[24]孔子對統治者提出嚴格的品德請求,從而實長期包養現自上而下的對德治的示范與奉行。

 

為論證君主、士人的德性自覺的必定性,孟子提出了性善論來論證儒家境德。孟子說“正人所性,仁義禮智根于心”[25]“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26]認為仁義禮智乃是人之天賦天性。仁義禮智之性與口目耳鼻之性的關系上,孟子說“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聲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正人不謂性也。仁之于父子也,義之于君臣也,禮之于賓主也,知之于賢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正人不謂命也。”[27]盡管孟子不否認人廣泛具有的天然之性,但他認為正人應該有天命的承擔,故不以口目耳鼻之欲為性;仁義禮智本正人承擔的天命,故以天命而言仁義禮智為性。對正人而言,仁義禮智是天命之性,體現正人人格的品德規定。孟子強調“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逝世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28]認為仁義禮智之性人皆有之,賢者能夠做到不掉罷了,強調正人、士人的德性自覺。

 

儒家的國家管理思惟強調了政治的平易近意基礎和管理目標,可是在諸侯爭霸的年齡戰國時代,并不克不及為統治者所接收,因為它是一種并不關注國家管理效能的學說。年齡戰國時期諸侯爭霸,這是一包養sd個諸侯國家參與竟智角力的時代,一個崇尚實力而尋求富國強兵的時代,一個依賴軍事征討、暴力馴服而獲得權位的時代,一個迴避品德而崇尚蠻橫和權謀的時代。這個時代完整不具備奉行儒家霸道的政治環境,儒家重平易近意、講暴政的國家管理思惟,只能成為一種幻想主義的政治學說。

 

三、法家的國家管理目標:效能

 

法家繼承了夏商周三代先王的政治經驗,他們看到了“蠻橫”在掌控政治權力、維護社會次序、實現國家目標的特別“效能”,所以法家提出分歧于儒家以平易近為本的政治思惟,而倡導一種國家主義的以君為本的政管理論。顯然,法家接收了三代先王對異族實行軍事征討、暴力馴服和對內部實行嚴嚴刑罰、暴力統治的歷史經驗,并將其發展為尋求權勢、運用權術、嚴刑峻法的君本政管理論,并以富國強兵作為君本政治的權力符合法規性依據。應該說,在傳統政治體系中,法家的政治思惟確實能夠強化君主政治的管理才能,在強化國家管理的效力方面有著特別的優勢,故而對爭霸的諸侯國有著極年夜的吸引力。

 

法家提出的法、術、勢的政管理論,確實是一種強調處于國家焦點位置的君主的管理才能和管理效力的政管理論。我們會發現,這一個學派雖然以“法家”定名,可是其思惟體系包含法、術、勢三個方面,而此中的“勢”才是這個學派思惟的焦點,因為能否有“勢”,其實是君主實施管理國家的條件條件,也是君主能否具有國家才能和實現管理效力的體現。

 

法家特別重視“勢”。“勢”是指君主的權力、權勢、威勢。法家為什么推重“勢”?因為傳統中國的政治軌制就是君主政治,君主的管理才能、管理效力是國家穩定、發展的最基礎條件。在法家看來,“勢”是君主管理才能體現,也是國家管理具有用率的保證。所以,《商君書》特別指出“先王不恃其強,而恃其勢”[29]、“先王貴勢。”[30]韓非子說:“君持柄以處勢,故令行制止。柄者,殺生之治也;勢者,勝眾之資也。”[31]“凡明主之治國也,任其勢。”包養心得[32]他把“勢”當作統治者“勝眾之資”即管理才能的體現。韓非比較了“德”與“勢”在治國效力上的差別:“圣人德若堯舜,行若伯夷,而不載于勢,則功不立,名不遂”[33]。他認為,“勢”是統治者國家管理具有用率的保證,君王之所以能夠“制賢”、“王全國”,是因為他擁有“勢”,故而能夠有用地管理國家。

 

法家也特別重視“法”,因為“法”維護“勢”的主要手腕,嚴刑峻法是君主管理才能體現,是君主管理國家的有用性保證。韓非子強調明主必須“執柄以處勢”,“明主之所導制臣者,二柄罷了矣。二柄者,刑、德也。”[34]嚴刑峻法能夠使得“行刑重其輕者,輕者不至,重者不來,是謂以刑往刑。”[35]通過嚴刑峻法而減少犯法,能夠體現君主管包養甜心理國家的才能。韓非不認同孔子以忠順孝悌之道往治理社會、管理國家包養網心得,他說:“孔子本未知孝悌忠順之道也”[36]韓非認為倡導仁愛孝悌是君主缺少管理才能的結果,而他信任君主把握嚴刑峻法才幹獲得管理效力:“其治國也,正明法,陳嚴刑,將以救群生之亂,往全國之禍,使強不陵弱,眾不暴寡,耆老得遂,幼孤得長,邊境不侵,群臣相親,父子相保,而無逝世亡系虜之患。”[37]可見,法家認為,君主能夠制訂和奉行刑罰,其實是反應了君主管理國家的才能和效力。

 

法家特別重視“術”。法家認為“術”也是維護“勢”的主要手腕,故而也是國家管理才能體現,是政治管理具有用率的保證。韓非指出高超的君王必須善于“操術以御下”。他認為君臣之間的好處必定是沖突的,“主利在有能而任官,臣利在無能而得事;主利在有勞而爵祿,臣利在無功而富貴;主利在豪杰使能,臣利在朋黨用私”,[38]故而君主必須善于“操術”,韓非子特別強調:“術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責實,操生殺之權,課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執也”[39]。總之,法家以“術”作為君主管理國家才能的體現和保證。

 

韓非認為,一個君主把握了法、勢、術,就可以治人包養條件而不治于人,就是“明君”。韓非的管理理論以天然人道為基礎,認為“夫平易近之性,惡勞而樂佚”[40]平易近之性“饑而求食,勞而求佚,苦則索樂,辱則求榮”[41]“夫安利者就之,迫害者往之,此人之情也。”[42],“好利惡害,夫人之一切也”[43]。法家反對儒家的性善論,他們強調人道中趨利避害的特質,信任人的一切行為皆出于好處,人際關系不是互愛關系而是一種好處關系:“君以計畜臣,臣以計事君,君臣之交,計也。”[44]“臣盡逝世力以與君市,君重爵祿以與臣市”[45],君臣在進行“逝世台灣包養網力”與“爵祿”買賣。因為趨利避害的人道特征,所以“凡治全國,必因情面。情面者,有好惡,故賞罰可用”[46]“賞莫如厚而信,使平易近利之;罰莫如重而必,使平易近畏之”[47],“賞厚則所欲之得也疾,罰重則所惡之禁也急。”[48],法家提出的厚包養情婦賞重罰是依據于人的趨利避害天性,他們信任君主把握了厚賞重罰的權術,就可以“國安而暴亂不起”[49]從而實現全國年夜治的政治目標。

 

包養違法儒家強調國家管理的平易近意基礎和管理目標完整分歧,法家強調君主的管理才能和管理效力。年齡戰國恰好是諸侯爭霸的竟智角力的時代,法家關于管理才能和管理效力的政治思惟,能夠滿足諸侯國家對富國強兵、軍事權謀、爭權奪利的蠻橫需求。法家思惟特別獲得秦國國君的認同,經過一系列變法之后,秦國絕後強年夜起來,并且很快統一六國,樹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中心集權的強年夜帝國。

 

四、漢以后儒法互補的管理結構構成

 

年齡戰國時期,儒家與法家分別繼承了三代先王的霸道和蠻橫。儒家特別強調“霸道”與“蠻橫”的區分,孟子說:“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年夜國;以德性仁者王,王不待年夜。”[50]霸道與蠻橫其實是代表儒、法兩家的分歧國家管理形式。儒家總是以仁義品德作為國家管理原則和方式,他們倡導以平易近為本的政治思惟,體現的是“霸道”的國家管理形式。法家的政治思惟則是君主、朝廷為中間的政治原則,總是以強化君主對國家的掌控才能為政治目標,故而是“蠻橫”的國家管理形式。儒家的政治管理思惟強調了政治的平易近意基礎和管理目標,可是卻很是缺少管理能效而不為任何諸侯國所采用;而法家繼承三代先王的蠻橫,主張富國強兵以統一,嚴刑峻法以制平易近,這適包養網dcard應了諸侯國盼望統一全國、強化集權的政治需求,故而在秦國獲得有用的實踐。

 

可是,法家和秦帝國太科學政治權力,單方面地以國家管理才能為政治的目標,完整蔑視廣泛平易近意在國家管理體系中的最基礎位置,否認品德與文明的感化。秦王朝蔑視廣泛平易近意的政治意義,推重暴力,崇尚蠻橫,讓法令、權術成為專制皇權的東西,證明法家單方面強調效力是有嚴重缺點的。秦王朝統一中國后卻忽然崩塌,這與其政治管理結構的嚴重缺點和掉衡有關。正如歷史學家所說:“秦王懷貪鄙之心,行自奮之智,不信元勳,不親士平易近,廢霸道,立私權,禁文書而嚴刑法。”[51]秦始皇強化國家管理才能反而激化了政治牴觸:“設刑罰,為車裂之誅,以斂奸邪,筑長城于戎境,以備胡、越,征年夜吞小,威震全國,將帥橫行,以包養網車馬費服外國,蒙恬討亂于外,李斯治法于內,事逾煩全國逾亂,法逾滋而全國逾熾,兵馬益設而敵人逾多。秦非不欲治也,然掉之者,乃舉措太眾、刑罰太極故也。”[52]秦王朝之所以敏捷滅亡,因為全社會出現了“奸邪并生,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全國愁怨,潰而叛之”[53]的政權局勢。可見,在中國傳統的國家管理體系中,僅僅是儒家或法家任何一方,均不克不及建構有用的國家管理體系。

 

漢以來的歷代帝國,開始摸索儒法互補的管理方式,這種管理體系能夠相對維持長期有用的國家管理。所以,我們在此對漢以后儒法互補的國家管理體系的建構過程,做一簡要的考核。

 

漢代汲取秦包養價格亡教訓,推動儒法互補的國家管理體系建構的結構,當然,漢朝的國家管理體系的建構是在政治實踐中探索出來的。普通來說,國家管理方式在顛覆舊王朝的“攻”的階段和樹立新王朝的“守”的階段是分歧的。“攻”和“守”的分歧階段,往往會有分歧的管理目標,故而采取分歧的管理手腕。具體來說,在顛覆舊王朝的“攻”的階段,必須依賴政治、軍事、經濟等硬實力,必須擁有這些硬實力才幹夠在血腥的暴力和權勢的爭奪中馴服政敵、開創霸業。故而“攻”的階段推重暴力、權勢、強兵的法家更有吸引力,作為國家管理手腕也更有用率。秦始皇包養價格采用法家學說管理國家并且獲得統一六國的勝利,其緣由在此。可是,到了新王朝樹立以后,國家逐漸進進到社會穩定包養一個月價錢的“守”的階段,這時就必須倡導社會和諧、人心安寧、人文明成等軟實力,儒家的國家管理方式,更無益于穩定民氣、維護次序、鞏固政權。秦始皇所以能夠勝利地台灣包養成績輝煌的霸業,與他采用法家的政治管理學說有親密關系。可是,由于他在樹立統包養意思一帝國后依然科學暴力和權勢,實行嚴刑酷法、橫征暴斂、以吏為師等法家政策,形成強年夜帝國很快被農平易近起義所顛覆的嚴重后果。西漢政治思惟家賈誼在《過秦論》中對此作了深入剖析,他強調開創霸業的戰爭年月和維護王朝的戰爭年月,國家采用的管理戰略是分歧的。他在剖析秦皇朝敏捷滅亡的緣由時說:“秦王懷貪鄙之心,引自奮之智,不信元勳,不視士平易近,廢霸道,立私權,禁文書而嚴刑法,先詐力而后仁義,以殘暴為全國始。夫并兼者高詐力,安寧者貴順權,此言取與守分歧術也。秦離戰國而王全國,其道不易,其政不改,是以其所以取之也,孤獨而有之,故其亡可立而待也。”[54]法家與儒家的國家管理手腕是分歧的,賈誼認為是“攻守之勢異”包養感情,政治管理既包含攻,又包含守,因此需求儒、法兩家學說彼此補充,這實際上就是儒法互補的問題。

 

到了漢武帝時代,統治者和儒生們的國家管理思惟進一個步驟成熟。漢武帝接收了董仲舒的建議,采取了“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文明政策,將儒家管理思惟進步到一個主要的位置。漢武帝崇敬三代先王的國家管理理念,他推重儒家《五經》,恰是盼望建構一種新的國家管理體系。可是,西漢名義上是“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其實在有關國家管理方式方面是融通儒家、法家等分歧的政治思惟,奠基了“儒法互補”、“王霸雜之”的新的國家管理結構。漢武帝所確立的意識形態和國家管理結構,是將儒家、法家的分歧政治思惟融為一體,他們盼望以法家的政管理念往制約臣平易近與保證王權,以儒家的品德理念往制約王權與體現平易近意,達成了相對均衡穩定的國家管理體系。所以,漢在秦統治基礎之上建構起多元一體的管理形式。

 

漢代逐漸構成的儒法互補、王霸雜之的管理思惟,漢帝國以此為依據建構起相對穩定的政治原則和管理方式,這一國家管理形式一向延續下來,奠基了傳統中國的國家管理形式。以后,歷代統治者在嚴峻的政治現實中認識到儒法互補的主要性。東漢初年的桓譚就強調,國家管理的勝利離不開“王霸并用”的原則。一方面,他主張“先除人害,而足其衣食;然后教以禮儀,使知好惡往就”;另一方面,他又強調“尊君卑臣,權統由一,政不貳門,賞罰必信,法則著明,百官補綴,威令必行”。[55]“霸道”總是以平易近意為政治基礎;“蠻橫”則是以權位為政治條件,可是“霸道”和“蠻橫”的并用則能夠實現國家管理的目標。三國時曹操提出:“治定之化,以禮為首;撥亂之政,以刑為先。”[56]也是“霸道”和“蠻橫”并用的主張。儒、法互補在自發地調節著王朝的樹立與國家的建構。唐初魏征也主張:“德、仁、功、利,……兼而行之。”[57]德、仁、功、利兼行,其實就是王霸并用。

 

政治家們在國家管理的實踐中推動了儒法互補、王霸雜之的管理方式,而儒家學者也在思慮、討論“王霸并用”問題,他們從國家管理的角度確定了“王霸并用”的需要性。南宋時期,事功學派特別堅持“王霸并用”的政治管理,陳亮認為“蠻橫”是和“霸道”聯系在一路的。他提出,禹、湯、文、武等三代先王假如沒有撻伐、謀位的“蠻橫”,則無法成績其“霸道”。而漢唐以來的君主雖然是奉行“競智角力”的蠻橫,可是“其德義又真足以君全國,”[58]可見,“王霸并用”是一切有作為的正人在國家管理體系中必須是兼而有之的。與事功學派紛歧樣,理學家在對歷史上的漢唐君主的評價分歧,他盼望對政治上的君主們的蠻橫堅持警戒。所以,理學家朱熹批評漢唐以來君主奉行“蠻橫”。盡管這般,理學在本質上請求“內圣”與“外王”統一路來,所以,理學家們一討論實際的國家管理,也不克不及不是“王霸并用”。如朱熹在論述具體的政治問題時也強調:“政者法式也,法式非刑不立,故欲以政道平易近者,必以刑齊平易近。”[59]可見,朱熹在有關現實政治管理方式上,他并不反對霸道蠻橫并用。

 

結語

 

是以可見,傳統中國的政治管理結構是儒法互補。《荀子·君道》云:“明分職,序事業,材技官能,莫不管理,則公平達而私門塞矣,公義明而私事息矣。”荀子的“管理”目標是實現“明分職,序事業,材技官能”與“公平達”“公義明”,恰好是尋求國家的管理效能和平易近意基礎。而荀子的“君道”正好與儒家、法家均有內在聯系,兼有兩家的政治思惟。

 

中華文明能夠成為世界上獨一不曾中斷的文明,必定依包養網推薦賴其獨特的國家管理思惟與實踐。西漢以來的國家管理是儒法互補:儒家主張統治者品德自覺,奉行暴政,體現了平易近眾好處:法家強調君主集權,請求樹立刑賞政治軌制,年夜年夜進步國家管理的效能。傳統中國的管理是儒法結合,是一種兼顧平易近意與效能的管理形式。嚴法是儒家善政的軌制保證,儒家境德崇奉是法家軌制的價值導向,從而實現社會長治久安。

 

當來世界動蕩不安,政治管理成為一個世界性難題,探討傳統中國的儒法互補管理思惟,以進步國家的管理效能,實現國家管理體系的理論與軌制創新,對中國甚至世界的長治久安都有主要的意義。

 

注釋:

 

[①][美]詹姆斯·N·羅西瑙主編:《沒有當局的管理》,江西國民出書社2001年,第10頁。

 

[②][美]弗朗西斯·福山:《政治次序的來源:從後人類時代到法國年夜反動》,廣西師范年夜學出書社2014年,第124頁。福山這一本書的第8章“偉年夜的漢朝軌制”的撮要中,也應用了“秦漢時期的中國管理”的說法。

 

[③]《尚書·盤庚》。

 

[④]《尚書·牧誓》。

 

[⑤]《尚書·呂刑》。

 

[⑥]《尚書·召誥》。

 

[⑦]《尚書·皋陶謨》。

 

[⑧]《尚書·盤庚》。

 

[⑨]《尚書·多方》。

 

[⑩]《尚書·泰誓》。

 

[11]《尚書·泰誓》。

 

[12]《尚書·蔡仲之命》。

 

[13]鄭玄:《禮記注疏》卷二十二,北京年夜學出書社1999年,第686-687頁。

 

[14]《孟子·萬章上》。

 

[15]《孟子·盡心下》。

 

[16]《孟子·離婁上》。

 

[17]《荀子·粗略》。

 

[18]《荀子·正論》。

 

[19]《論語·顏淵》。

 

[20]《論語·里仁》。

 

[21]《論語·為政》。

 

[22]《論語·顏淵》。

 

[23]《論語·子路》。

 

[24]《論語·子路》。

 

[25]《孟子·盡心上》。

 

[26]《孟子·告子上》。

 

[27]《孟子·盡心下》。

 

[28]《孟子·告子上》。

 

[29]《商君書·禁使》。

 

[30]《商君書·禁使》。

 

[31]《韓非子·八經》。

 

[32]《韓非子·難三》。

 

[33]《韓非子·功名》。

 

[34]《韓非子·二柄》。

 

[35]《韓非子·飭令》。

 

[36]《韓非子·忠孝》。

 

[37]《韓非子·奸劫弒臣》。

 

[38]《韓非子·孤憤》。

 

[39]《韓非子·定法》。

 

[40]《韓非子·心度》。

 

[41]《商君書·算地》。

 

[42]《韓非子·奸劫弒臣》。

 

[43]《韓非子·難二》。

 

[44]《韓非子·飾邪》。

 

[45]包養故事《韓非子·難一》。

 

[46]《韓非子·八經》。

 

[47]《韓非子·五蠹》。

 

[48]《韓非子·六反》。

 

[49]《韓非子·奸劫弒臣》。

 

[50]《孟子·公孫丑上》。

 

[51]司馬遷:《史記》卷六,中華書局1959年,第283頁。

 

[52]王利器:《新語校注》卷上,中華書局1986年,第62頁。

 

[53]班固:《漢書》卷二十三,中華書局1962年,第1096頁。

 

[54]賈誼:《新書校注》卷一,中華書局2000年,第14頁。

 

[55]桓譚:《新輯本桓譚新論》卷二,中華書局2009年,第3頁。

 

[56]陳壽:《三國志》卷二十四,中華書局1964年,第683-684頁。

 

[57]吳克:《貞觀政要集校》卷三,中華書局2003年,第153頁。

 

[58]陳亮:《陳亮集》卷三,中華書局1974年,第32頁。

 

[59]朱熹:《朱子全書》第22冊,上海古籍出書社2002年,第1865頁。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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